“中央一套”当然可以成为避孕套商标!

2006/8/1 13:04:15

最近某人正在注册避孕套商标为“中央一套”,这事引起争论,更值得引起争论的还不是“中央一套”是否可以成为避孕套商标,因为“中央一套”当然可以成为避孕套商标!只要在法律上没问题,这种可以就是必然的;更值得引起争论的却是,这争论为什么仍被争论?

显然,如果不是“中央一套”的另外一种特殊含义以及特别地位,这种争论并不会出现。同样引起争论的是“二人转”被注册成避孕套商标,当然,这个由于只涉及地方性问题,并不没有引起其他地方的人的关注,而“中央一套”,由于CCTV的全国性影响,引起相应的争论是不奇怪的。

但这个本来纯粹是法律问题的事情,为什么要被争论?逻辑上有两种可能:一,我们法律上的漏洞太多,大家对法律的信心很低,本来应该法律裁决的事情,大家总觉得必须通过道德争论才能得到公正的结果;二,我们的法律没问题,但我们习惯于道德判断,因此道德争论永远地企图去干预法律的判断。

现在引起广泛争论的涉及法律的相关问题,大致不出这两种情况,而且这两种情况都有。本来中国的法制观念就并没有什么传统,这两种情况却因此构成一个死结:法律上的不力使得道德争论的理由似乎更有市场,然后更影响法律的实际效力;反之,道德争论的传统使得法律上的漏洞(包括制订、执行等)更多,因此又加强着道德争论的力量。

道德争论是可以胡诌的,而法律是不能胡诌的,这两种力量却现实地存在着、纠缠着,里面所蕴涵的东西是值得深入思考的。当然,这就是目前的现实了,而网络的语言暴力使得这个怪圈更难摆脱,何去何从,火星人都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