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形”,“性”,“神”

2024.05.21

《破》

事物之性,非其之名。

因果之中,“名”“形”皆空。

悟“神”之功,唯“性”作用。

“名”“形”皆破,恒留“神”终。

根本就没有“你”的存在,所谓你只是现世的一个定义,于你形成的一种意识观念或叫意淫。将事以大小分,新旧分,古今分可以很多分法,不如将事以其“神”分,观事之“神”,亿万“名”“形”无可隐。

砖,锤,石一切硬物都可以用于锤钉子,或砸其他东西,而在此环境中,叫什么名,什么形不重要,因为甭管叫什么是什么都能有那一个作用,既其“性”。

使用阴谋诡计,暴力取得“皇帝之位”,却得后世崇敬,此后后人对此类的崇拜,实则对此类人之“性”之“神”的崇拜!人之名仅是名,而其名囊括的“性”与“神”才是重点!破名观性,万事万物与人皆不存在,唯在因果之中以性之动,或将造下一循环。

秦始皇统一全国等等,凡满足这些条件的都可以称为“秦始皇”。凡满足汉奸条件的都可被称为汉奸,而无论这人叫什么名,是什么形无所谓,也不管身处哪个社会位置。而汉奸也是名,是种种之抽象。

定义,概念只为一种抽象,名形不重要。

与人相处,不同人有不同人之性质,做唯一性质的人必遭冲突。

某个部门的领导,在哪一个位置就需要哪个位置所要求的性质,才能达到相应的结果,背离太多可能引杀身之祸,人间正道是沧桑。没有你的存在,你的所谓存在对于那个位置而言就只是那里因果的一环。与人相处亦如此。

物有物性,事有事性,人有人之性。在某个环境立场之中,观事物人之性即可知后面结果,非看名形,而观性神。某个物在那个地方或有什么作用必然拥有在那个地方和有那个作用的性质否则不可能如此。事在那个地方有那个作用同样具有可以在那个地方和起那个作用的性质否则不可能如此。人同样,与人相处聚集不同的人,人便有不同的性,而大众共同认可的性同样存在,没有你的存在相处时只是你的言行举止所表达的性/神起着作用!李逵愿意为宋江去死,但是李逵知道宋江夺了一个老汉的女儿当压寨夫人时便要杀死宋江,为何如此?是宋江之性背离了李逵一开始与他相处所表现出来的性,则起杀心(后来才知道是误会)。

人之间能够相处是达到了对方对你的“品性”(目前没有找到更好的词语表达故先用品性一词)的同意。相处的不是人,而是性的自然吸引。与人相处从言行举止让别人看到你的品性或给人的感觉,则能招致臭肉和豪杰共处。

只要是需要的不管叫什么或什么形,名和形是不能囊括全部事物性的(砖:可以盖房子可以砸核桃可以做任何其所有“性”可以做的事情,而盖房子只是其一个作用)。需要的只要寻找具备满足达到目的的所有条件而这些条件的满足则对应了某事物的一部分的性或某事物的一个性或某事物的全体性(这个不可能,一般仅仅对应某事物的一部分的性)或某部分事物的一部分性或某部分事物的一个性等等。组合事物人之性达到目的即可。

之所以某一部分人越来越厚重,是因为他们对规律真理的掌握与应用越来越好。抓性抓神而非名形。

真理/神/上帝在彼岸,而“你”在此岸,语言做船只,渡“你”去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