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价值范畴以及劳动价值论概括说明
马克思并不是一个天生的劳动价值论者,青年马克思还一度反对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之所以最终接受劳动价值论并给予全面改造,是因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最终确立,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的确立,是没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更加不会有剩余价值的发现,这个历史和逻辑关系必须首先明确。
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本质是社会结构中人与人关系的总和。任何范畴,都可以从质和量两方面进行考察。质方面,它是社会结构中人与人关系的内在规定性,量方面,它在交换中体现出交换物间的交换比例关系,价值的量的方面,也称为交换价值。
在价值的质方面,由于是社会结构中人与人关系的内在规定性,所以反映着社会结构中人与人的关系。人的一般性关系对应着人一般意义上的抽象劳动,而人的特殊性关系(就是具体个人之间的活动等)对应着人特殊意义上的具体劳动,抽象劳动决定了价值的质方面的一般规定性,而具体劳动决定了价值的质方面的特殊规定性,也就是使用价值。
价格,是价值的货币化,有人可能要问,货币没有之前没有价格?其实,货币也是一个历史范畴,价值的价格形态的历史过程就是货币化的历史过程,这里没有什么 “货币没有之前没有价格”的问题。所谓的供求关系,不过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一种,甚至不能决定价格,就更不要说本质是社会结构中人与人关系的总和的价值。
马克思的价值结构是很清晰的,是站在社会总体性的角度考察价值范畴的,而不是一般人的从个别的现象或某些先验前提考察。不站在社会总体性以及历史范畴的角度,是无法真正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注意,不是一般的劳动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的。所有企图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都是把人与人的某种单一关系放大成为唯一的先验关系后造成的,只要把握了这个关键,就一切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