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善爲士者不武,善戰者不怒,善勝敵者弗與,善用人者爲之下。是謂不争之德,是謂用人,是謂配天,古之極也。
“士”乃当时对有识者之泛称,诸如国君,官吏,卿大夫,士等皆可用之。谓国君及其所属官卿而握有军权者,泛指精于战略战术守道之士,则以仁慈,智谋用兵。非恃之于武力,先陵人也(以奇用兵)。凡气势充盈不可遏抑而战者,必祸民殃兵。“不怒”:心平而气和。“善战者不怒”后而不先,应而不喝,如此,则民祸少而兵不殃也。“與”:争也。人君能谦恭自下,则天下归心。
“配”:合也。“天”:乃道也。前文言善为帅兵之士,“不武”,“不怒”,“不與”和“为之下”,此言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是谓合于天道,乃古之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