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闻,谁告诉你缠女士的涉嫌伪证就是你说的“伪证罪”?
思闻又开始想当然了,缠女士的帖子“奇怪,为什么高天虎就不能是涉嫌伪证?”里,从来没有出现“伪证罪”三个字,缠女士只是说“涉嫌伪证”,用更通俗的话说就是“涉嫌伪造证据”,但思闻以为这就是他所说的“伪证罪”,真是太想当然了。
谁都知道,要犯罪成立,必须成立事实,“涉嫌伪造证据”,如果没用这个证据去进行犯罪行为,就不构成“伪证罪”,用高他爸的例子,如果他只是在那内裤上弄上他的东西,并没有用这个东西去指控任何人,那么当然就不构成犯罪,但他依然“涉嫌伪造证据”,因为他告诉大家他有一个证据,上面有着罪犯的东西,而这东西却是他自己造上去的,也就是他伪造了他所说的证据。由于这个伪造证据是否是事实还没有最终确认,所以说他“涉嫌”,缠女士在这里的逻辑是很清楚的。
但思闻根本搞不懂“涉嫌伪造证据”和“伪证罪”的区别,以为缠女士说“涉嫌伪造证据”就是说“伪证罪”了,这只能暴露了他自己的糊涂!正因为有这样的糊涂,所以他写的一切关于“伪证罪”的帖子就成了无的放失,和缠女士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因为缠女士根本没说什么“伪证罪”!
我之所以整天为缠女士、马克思辩护,就是某些人经常先歪曲别人的东西,然后无的放失大说一通,这种行为十分不正常,却十分普遍,因此我不得不站出来为缠女士、马克思辩护!例如在马克思的例子里,那什么云谷子,竟然污蔑马克思否认商品的交换性,这次思闻又污蔑缠女士说了“伪证罪”,这表明了什么,大家可以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