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闻],讨论问题不要习惯性无端编造!

这[思闻]在“缠中说禅网友说的“涉嫌伪证”就是“涉嫌伪证罪” —— 回唐粉网友”又继续习惯性无端编造,引用如下:

“缠中说禅是根据该新闻发布会披露的信息发表意见的,认定高天虎“涉嫌伪证!”,并多次提出要按“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既然我们是在讨论刑事问题,而刑事问题是处理涉嫌犯罪的问题,不处理缺点错误的问题,那么,缠中说禅说高天虎“涉嫌伪证!”,当然是说他“涉嫌伪证罪”,而不是说他涉嫌作伪证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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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请看缠女士说这“法律程序”是指什么意思,引用如下:

“现在这带着高天虎本人所留精斑的内裤就成了最有力的证据。这里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高天虎本人被强迫留下精斑,另一种是高天虎本人并没有被强迫留下精斑。这两种可能性有意义的前提是这“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为事实,那么这个是否是事实,是可以很正常、严肃地受到经验的。因此,找一个权威部门甚至是非官方机构来确认这事实,就是检验这最好的办法。

一旦再次确认这事实,那么如果高天虎本人又没有被强迫留下精斑,那么那内裤上带有高天虎本人的精斑就只能有一种合理的解释,也就是他涉嫌伪证!因此,现在的问题都是一个法律程序中能够解决的问题,并不需要这种全民喧闹,这种喧闹究竟有什么意义?除了让某些人借机发泄一下,甚至让一些见不得人的企图继续一下,根本毫无意义。”

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缠女士这里的“法律程序”是指去按法律程序去检验“高天虎本人所留精斑的内裤”是否符合,而且为了强调这一点,缠女士在帖子最后还强调“现在,按法律程序,如果有人对“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就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质疑,寻求重新检验,除此之外,都是多余、别有用心的!”任何读过中文的人都知道“按法律程序进行质疑,寻求重新检验”是什么意思。

所以,思闻诬陷缠女士说“并多次提出要按“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既然我们是在讨论刑事问题,而刑事问题是处理涉嫌犯罪的问题,不处理缺点错误的问题,那么,缠中说禅说高天虎“涉嫌伪证!”,当然是说他“涉嫌伪证罪””就是故意歪曲缠女士的意思!

而且,缠女士的帖子里的语境根本不是站在高他爸犯罪的基础上,缠女士整个帖子的意思都是围绕那内裤的检验上,意思是说这内裤是否有问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一点从缠女士帖子最后一段话就明显可以看出:“现在,按法律程序,如果有人对“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就可以按法律程序进行质疑,寻求重新检验,除此之外,都是多余、别有用心的!”所以,思闻说“缠女士的涉嫌伪证”本意就是“涉嫌伪证罪”是十足的编造!